政策首次明确要求养老机构建设或使用符合标准的信息系统,并与政府监管平台对接,实现数据实时上传。数据字段从之前的30个扩展至50个,涵盖机构基本信息、人员、服务、安全、财务等多个维度。机构需要确保系统具备数据自动采集、存储、上报功能,并支持后续扩展。杰佳通认为,信息化已从可选变为基础设施,机构需升级或采购智慧养老平台以满足过程留痕、数据上报等要求。具体包括:建设或使用符合标准的软件系统,配备相应的硬件设备(如传感器、监控、智能终端),实现与政府监管平台的接口对接,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。同时,机构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数据管理,定期进行数据备份,防止数据丢失。此外,政策还要求机构在24小时内上报重大事件(如安全事故、突发疾病等),系统需具备即时警报功能。对于尚未进行信息化的机构,应尽快选择成熟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部署;已建有系统的机构,需对照新标准进行升级改造,确保数据字段和上报频率符合要求。总体而言,政策对信息化建设是刚性要求,未达标者将面临整改甚至处罚。